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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Q: 試舉例生活中哪些疾病屬於母病及子,和子病累母的案例?
(一)母病及子:又稱「母虛累子」。母病及子係病邪從母臟傳來,侵入屬子之臟,即先有母臟的病變,後有子臟的病變。
1、如木生火,肝木為母,心火為子,當肝陽上亢發展至一定程度,就可能使心火亢盛而致病。
2、如水不涵木,即腎陰虛不能滋養肝木,其臨床表現在腎,則為腎陰不足,多有耳鳴、腰膝酸軟等症狀。
由於屬相生的關係,病情雖有發展,但互相滋生作用不覺,病情較輕。
(二)子病累母:即「子病犯母」,又稱「子盜母氣」。子病犯母即病邪從子臟傳來,侵入屬母之臟,即先有子臟的病變,後有母臟的病變。多用於闡述五臟虛損性疾病互相影響的病理。
1、如土生金,脾土為母,肺金子,當肺氣虛弱發展至一定程度,就可能影響脾氣運化的功能。
2、如心火亢盛而至肝火熾盛,有升無降,最終導致心肝火旺。心火亢盛,則會出現心煩或狂躁譫語、口舌生瘡、舌尖紅赤疼痛等症狀;肝火偏旺,則現煩躁易怒,頭痛眩暈、面紅目赤等症狀,肝屬木,木能生火。肝為母,心為子,其病由心及肝,由於傳母,病情較重。
疾病按相生規律傳變,有輕重之分,「母病及子」為順,其病輕;「子病犯母」為逆,病重。
Q:請問木火刑金是屬於五行傳變中的哪一種傳變?並說明。
「木火刑金」在五行傳變中屬「相侮」。相侮又稱反侮,是反克危害。木火刑金,由於肝火偏旺,影響肺氣清肅,臨床表現既有胸脅疼痛、口苦、煩躁易怒、脈弦數等肝火過旺之證,又有咳嗽、咳痰,甚或痰中帶血等肺失清肅之候。
倘肝病在先,肺病在後,肝屬木,肺屬金,金能克木,若肝木太過,反侮肺金,表示其病由肝傳肺,病邪從被克臟器傳來,屬相侮規律傳變。
總而言之,五臟之間的病理影響及其傳變規律,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規律來解釋,如肝臟有病,可以傳心,稱為母病及子;傳腎,稱為子病及母,
這是按相生規定傳變,病狀較輕微,難經稱為順傳。若肝病傳脾,稱為木乘土;傳肺,稱為木侮金,這是按乘侮規律傳變,病狀較深重,難經稱為逆傳。
李淳廉博士反饋
懂得這套規律以後就可以發展預防醫學的概念了
以上內容擷取自【漢方芳療經絡健康管理師證照課】優秀學員劉O吟中醫基礎理論-五行學說(三)】作業3-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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